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归档

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常规字体为共性材料,加粗字体为选择性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原件);
3、存在监护、委托代办情形的,区分情形提交:
(1)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核原件);
(2)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

(监护、委托的具体要求详见《身份证明、监护、代理、公证事项的说明》)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免证办)
材料备注:权利人领取的权利证书为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直接“免证办”,无需申请人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区分情形提交:
(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土地、房屋灭失的证明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地役权登记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

因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灭失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登记部门需进行实地查看。
发证类型 不发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收费内容:不收费。

业务咨询电话:0756-12345

服务创新

(1)网上申办。申办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网址:http://bdc.zhuhai.gov.cn/)
(2)“一证一码”。在不动产权证上设置二维码,手机扫码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实时状态下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登记情况及宗地图、分户图。
(3)“以图查房”。可通过百度地图快速检索定位珠海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询该不动产的地籍图、分户图、面积、抵押、查封状态等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
(4)“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在我市任意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所需不动产登记业务。
(5)“互联网+金融”。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站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6)“五合一”。买卖双方可在银行端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次性申请办理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新购房产抵押业务。
(7)“全程网办”。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等高频登记业务可全流程网办申办,不见面办理。
(8)“虚拟自助机”。中心官网开通虚拟自助服务,通过互联网实时为申请人提供开证明、查档、电子证照下载、缴费、申办状态查询、合同查询打印、网签密码重置等服务。
(9)扫一扫,刷脸后不动产登记信息随时查,基本步骤:
打开手机微信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 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 进入“个人中心” ☞ 按提示操作进行“身份绑定” ☞ 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23 16:44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