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法人、其他组织建造)
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
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常规字体为共性材料,加粗字体为选择性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特别说明:①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原件核对。②省内法人身份证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不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应提交纸质或电子营业执照核对。
3、存在委托代办情形的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委托的具体要求详见《身份证明、监护、代理、公证事项的说明》)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电子证照免证办);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没有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土地权属证书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变更的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此材料无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含建设用地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批准用地文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或城建档案馆存档复印件,或城建档案馆存档电子文档,或信息共享取得。
6、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建设的证明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或符合规划的证明等(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或城建档案馆存档复印件,或城建档案馆存档电子文档,或信息共享取得);
7、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或城建档案馆存档复印件,或城建档案馆存档电子文档,或信息共享取得):
(1)房屋层数超过3层(不含3层)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备案登记证。
(2)房屋层数不超过3层(含3层)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提交属地镇街备案意见。
8、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原件或有效电子文档);
9、付清地价凭证,材料包含:
(1)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或地价计费单(如有请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
(2)地价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
特别说明: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已经提交过付清地价凭证的,无需再次提交。
10、税务部门完税凭证(原件或电子票据);
11、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提交确认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用房的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说明: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场所、设施、用房在其他法定申请材料中已经明确的,视为已经提交,无需单独再次提交该材料。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申请首次登记的,1个工作日办结。
特别程序
(1)登记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实地查看,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2)此登记业务类型须先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建库,办理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要求详见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建库办理指引,且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建库已提交的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发证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可选择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
领证说明:1、选择领取纸质证书的,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单(领证联)领证;(境内、境外)权利人委托他人领证的,应提交经窗口工作人员见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只能本人持身份证件领证,并提交遗失声明。2、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在登簿完成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权利人到场领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粤发改价格函〔2016〕4190号
收费内容: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减按住宅类80元/件。
证书工本费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费用减免: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3.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登记费。(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上述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收取)。
4.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业务咨询电话:0756-12345
服务创新
(1)网上申办。申办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网址:http://bdc.zhuhai.gov.cn/)
(2)“一证一码”。在不动产权证上设置二维码,手机扫码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实时状态下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登记情况及宗地图、分户图。
(3)“以图查房”。可通过百度地图快速检索定位珠海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询该不动产的地籍图、分户图、面积、抵押、查封状态等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
(4)“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在我市任意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所需不动产登记业务。
(5)“互联网+金融”。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站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6)“五合一”。买卖双方可在银行端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次性申请办理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新购房产抵押业务。
(7)“全程网办”。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等高频登记业务可全流程网办申办,不见面办理。
(8)“虚拟自助机”。中心官网开通虚拟自助服务,通过互联网实时为申请人提供开证明、查档、电子证照下载、缴费、申办状态查询、合同查询打印、网签密码重置等服务。
(9)扫一扫,刷脸后不动产登记信息随时查,基本步骤:
打开手机微信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 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 进入“个人中心” ☞ 按提示操作进行“身份绑定” ☞ 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