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

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归档

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土地经营权期限届满、土地灭失的,可由发包方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申请;因土地被征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可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申请。

申请材料(常规字体为共性材料,加粗字体为选择性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原件)
材料说明: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身份证明材料的说明》;②委托代办的,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具体要求详见《监护、代理事项的说明》③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能够信息共享或扫码用证获取的,可免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免证办)
材料备注:权利人领取的权利证书(证明)为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的,直接“免证办”。
4、注销的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区分情形提交:
(1)土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2)土地灭失的,提交能够证实灭失的材料。
(3)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者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提交能够证实合同依法解除或者依法终止的双方书面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4)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提交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书面材料。土地经营权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放弃的书面材料。
(5)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特别程序

因土地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登记部门需要进行实地查看。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发证类型

不发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收费内容:不收费。

业务咨询电话:0756-12345

服务创新

(1)网上申办。申办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网址:http://bdc.zhuhai.gov.cn/)
(2)“一证一码”。在不动产权证上设置二维码,手机扫码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实时状态下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登记情况及宗地图、分户图。
(3)“以图查房”。可通过百度地图快速检索定位珠海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询该不动产的地籍图、分户图、面积、抵押、查封状态等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
(4)“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在我市任意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所需不动产登记业务。
(5)“互联网+金融”。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站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抵押登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6)“五合一”。买卖双方可在银行端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一次性申请办理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新购房产抵押业务。
(7)“全程网办”。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等高频登记业务可全流程网办申办,不见面办理。
(8)“虚拟自助机”。中心官网开通虚拟自助服务,通过互联网实时为申请人提供开证明、查档、电子证照下载、缴费、申办状态查询、合同查询打印、网签密码重置等服务。
(9)扫一扫,刷脸后不动产登记信息随时查,基本步骤:
打开手机微信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 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 进入“个人中心” ☞ 按提示操作进行“身份绑定” ☞ 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23 18:36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