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中心只收登记费,税费请咨询税局

登记费:¥10/宗,人+¥10】
登记中心· 0756-3355168//高栏港7712777//金湾7263092//
咨询电话· 高新3388802//斗门5310000//横琴8841093、2992145
税费相关请咨询税局 税务机关咨询电话:12366

婚内夫妻析产 / 离婚析产

1.有抵押:需要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2.婚内析产:填写夫妻财产协议书。
3.办证【有五种方式可以选择】:
(1)、全流程网上办理(登记和税务一并申办,无需到现场):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办事大厅”-“在线申请”-“转移登记”-申办事项婚内析产选择“共有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离婚析产选择“房地产权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按要求填写交税和过户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签名,缴纳税费完成登簿后线上缴纳登记费。选择电子证书的可在“办事大厅”-“电子证照”领取,选择纸质证书且填写邮寄信息的直接邮寄送证。
*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存量房。但属于以下情形的,暂不适用全流程网上办理:①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个人购买的成本价房改房、平价房、廉价房、经济适用房除外)。②房屋功能用途不明确的。③房产存在查封或抵押的。④当事人任意一方没有二代身份证注册的大陆手机号的。
(2)、线上一窗:上传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通过审核后系统显示“核验登簿”—夫妻双方带齐预审上传的材料到现场核验登簿—核验无误当场发证。
(3)、网上审核(窗口核验):在官网上传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未缴税/未解押承诺书)—通过预审(即系统显示“核验登簿”)—完税后赠与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4)、线下一窗(需无抵押无贷款):夫妻双方带齐交税和过户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窗口递交—收到缴税短信后缴纳税费—登记中心审核完成后出证。
(5)、先税后证: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或税务窗口报税—完税后打印完税凭证—夫妻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办理析产—窗口受理3个工作日出证。
★携带材料: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完税凭证,申请书询问表,新旧地址证明,□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书,□结婚证原件及析产协议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境外结离婚的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必须要去认证】;法院判决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境外形成的法律文书须到(珠海)中院盖传递章】
注:需所有产权人及受让方本人到场,如不到场须公证委托第三方;若公证委托其中一方办理,协议书须要一并公证。

文档更新时间: 2023-10-17 10:25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