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中心只收登记费【住宅及车位¥80/宗,人+¥10;其余非住宅¥550/宗,人+¥10】
登记中心咨询电话:市中心0756-3355168//高栏港7712777//金湾7263092//高新3388802//斗门5310000//横琴8841093、2992145
税费相关请咨询税局
税务机关咨询电话:12366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操作指引

一、网签买卖合同电脑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http://bdc.zhuhai.gov.cn/”存量房网上签约签订买卖合同。
二、办理方式【有五种方式可以选择】
1、全流程网上办理(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个人二手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和税收征缴业务,无需到现场申请办理):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网上申办”办理模式选择“全程网办(电子签名)”—填写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完成登簿后线上缴纳登记费—选择电子证书的可通过申办系统直接领取,选择纸质证书的则登记部门直接邮寄送证。
2、线上一窗: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在官网上传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收到缴税短信后缴纳税费—通过审核后系统显示“核验登簿”—买卖双方带齐通过预审的材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3、线下一窗: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买卖双方带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窗口提交—收到缴税短信后缴纳税费—登记中心审核完成后出证。
4、网上审核(窗口核验):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在官网上传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容缺受理承诺书)—通过预审(即系统显示“核验登簿”)—完税后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5、先税后证: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或税务窗口报税—完税后打印纸质税单、发票—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窗口受理3个工作日出证。
①共有人的买卖(2017年4月8日后购买不满3年的住宅除外),及非住宅,不需要 提交限购材料;
②非共有人的买卖(限购区域内),需要 符合限购政策并提供 限购材料
注意:受让方三年内不能出售此房;

预约办理
①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办理预约—办理网点—日期和时段;
②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点击网上预约。

文档更新时间: 2023-05-23 09:33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