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存量(二手)住房业务税率表

一、存量房业务概述

指企业将其存量(二手)住房出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其新开发建设的房屋除外),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二、相关税种业务指引

1.企业转让住房给个人适用


【附注】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税率表如下:

加计扣除金额=原购入价购入年限5%;购入年限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视同为一年。
2.企业转让住房给企业适用



【附注】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税率表如下:

加计扣除金额=原购入价购入年限5%;购入年限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视同为一年。
注:更多详情请咨询珠海市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

文档更新时间: 2023-05-23 09:34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