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过户手续操作指引

一、填写纸质赠与合同。

前台领至少 两份 赠与合同,填写完整。

二、办理方式【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

1、线上一窗:签订赠与合同—在官网上传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通过审核后系统显示“核验登簿”—赠与双方带齐预审上传的材料到登记中心核验登簿-–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2、线下一窗: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双方带税收征缴和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窗口提交—收到缴税短信后缴纳税费—登记中心审核完成后出证。(共同共有的除外)
3、网上审核(窗口核验):签订赠与合同—在官网上传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容缺受理承诺书)—通过预审(即系统显示“核验登簿”)—完税后赠与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4、先税后证:签订赠与合同—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或税务窗口报税—完税后打印纸质税单—赠与双方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窗口受理3个工作日出证。

①共有人的赠与(2017年4月8日后购买不满3年的住宅除外),及非住宅 ,不需要 **提交限购材料;
②非共有人的赠与,
需要** 符合限购政策并提供** 限购材料**
注意:受赠方三年内不能出售此房;

预约现场办理:

①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办理预约—办理网点—日期和时段;
②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点击网上预约。

文档更新时间: 2023-05-23 09:33   作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