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操作指引
一、网签买卖合同。电脑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http://bdc.zhuhai.gov.cn/”存量房合同网签,微信扫描登录签订买卖合同。(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网签流程)
二、办理方式【有以下方式可以选择】:
1、全流程网上办理(需无抵押无贷款,税务和登记一并申办,无需到现场申请办理):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合同提交后,点击**“创建申办”—办理模式选择“全程网办(电子签名)”—填写交税和过户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书询问表、网签合同无需上传),电子签名**,缴纳税费,完成登簿后线上缴纳登记费。选择电子证书的可通过申办系统直接领取,选择纸质证书的则登记部门直接邮寄送证。
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存量房。但属于以下情形的,暂不适用全流程网上办理:①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个人购买的成本价房改房、平价房、廉价房、经济适用房除外)。②房屋功能用途不明确的。③房产存在查封或抵押的。④当事人任意一方没有二代身份证注册的大陆手机号的。

2、线上一窗(税证联办):签订网签合同—在官网“网上申办”上传过户和交税所需要的材料(申请书询问表、网签合同无需上传)—通过审核后,收到缴税短信、系统显示“核验登簿”—缴纳税费、登记费—带齐预审材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3、网上审核(自行报税):签订并提交网签合同—在官网“网上申办”上传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未缴税/未解押承诺书)—通过审核后,系统显示“核验登簿”—缴纳税费、登记费—带齐预审材料、税单发票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核验无误当场领证。
4、线下一窗(需无抵押无贷款):签订并提交网签合同— 服务台 填写 税费申请询问表(税局勾选税务申办所需材料)—带齐过户和交税所需材料到登记中心窗口递交—登记中心、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收到缴税短信后扫码(预受理回执)缴纳税费、登记费—出证。
5、先税后证(自行报税):签订并提交网签合同—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或“税务窗口”报税—完税后打印纸质税单、发票—带齐资料到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预约办理: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办理预约—办理网点—日期和时段;